株洲市公车改革处置车辆第七场拍卖会补充说明


本次拍卖的48号及49号标的为教练车,经与车管部门核实,这两个标的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不能改变其使用性质及车体结构,且只能挂靠驾校户头,请各位竞买人注意!

 株洲市房地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

20161226

附图如下:

48号标的


49号标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