拍卖常识

拍卖的第三大功能是拓展销售

   拍卖标的涉及面广,在普通商品方面,不仅有消费者日常生活品,而且许多大宗生产资料、初级产品,特别是鲜活物品也进入了拍卖市场。在特殊商品方面,拍卖方式的功能显得尤为突出,如文物艺术品、土地使用权、冠名权、科技成果、各种经营权等虽然是社会总商品的重要组成部分,却并非是普通流通企业所能够经营或有效经营的对象。这部分商品如果不参与社会商品流通,整个社会商品流通体系就是不完整的。对这些商品来说,拍卖是一种很好销售方式,拍卖促进了这些特殊商品的流通,扩大了市场流通领域。